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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本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12月12日,不属于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退出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约定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18年12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52元。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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