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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邓代兴先生担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及独立董事段竞晖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余根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玉祥先生、马晨程先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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