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5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新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刘瑞、封和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焰、卞进、刘剑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袁钢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郎静、张中秋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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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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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叶盛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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