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3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理财额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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