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2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29,525,554.21元,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493,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57,408.90元,具体详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年10月13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9日,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11年10月31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2018年6月2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5, 3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

  注2:2017年12月21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4, 0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银行“丰泰”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19日。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1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

  (二)2013年9月28日,2013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80万元)共计21,411.9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3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完毕。

  (三)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金413.71万元,超募资金30,084.48万元,共计30,498.1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2017年12月3日,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603.1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关于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节余募集资金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11月13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资金1,316.7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404.21万元,(包含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24,000.00万元,预计理财收益1,324.70万元,账户余额79.51万元)。本次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剩余超募资金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包含用于结构性存款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25,300.00万元,预计理财收益657.80万元,账户余额46.22万元)。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6%。

  四、说明与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

  公司郑重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系“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终止实施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前述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已经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11月13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本次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广发证券对奥佳华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