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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8-038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兴银投资公司”)。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及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考虑引进有益的其他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兴银投资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规定,设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亿元。

  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其中,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设立兴银投资公司是本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和监管要求,实现债转股业务专业化与市场化运作的重要举措。设立兴银投资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规范开展债转股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推动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公司资本充足率及其他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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