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12单元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刘晖女士、董事陈苑女士、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吴新民先生、监事周舒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
3.01、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过渡期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标的股权的交割》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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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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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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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5(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范瑞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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