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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8-083

  债券代码:113520             债券简称:百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发行人民币5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65.09万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出现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9年1月8日  10:00

  4、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19年1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7日(9:30-11:30;

  14:00-16:00)。

  3、登记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百合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付冬情

  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0513-88568659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26521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为简化在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行过程中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导致公司需回购相应股份并注销的相关程序,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实践,公司拟对现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00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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