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8-146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强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王强林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12月20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王强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附:王强林先生简历
王强林,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食品系,中级职称,中共党员。1999年至2004年任职娃哈哈集团区域经理,2004年至2013年先任职娃哈哈集团市场部市场督查主管,后调任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督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4年至2018年任职娃哈哈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职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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