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1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的议案》,经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充分沟通,对拟修订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更新。前后对照表如下:
■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