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8-14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通知》,因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股权关系和董事任职情况发生变更,升达集团与向中华、董静涛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致行动关系产生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升达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江昌政、江山、向中华、董静涛的持股情况如下:

  ■

  升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昌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山先生系江昌政之子;此外江昌政、江山、向中华为公司董事并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为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董静涛系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同时亦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升达集团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 向中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 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原因

  (1)2018年11月16日,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保和堂(海南)协议受让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合计持有的升达集团 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同时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将不再通过升达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在公司中拥有的权利合计为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79%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6)、《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等公告。

  (2)2018年11月23日,升达集团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向中华不再担任升达集团董事,董静涛不再担任升达集团董事长。

  (3)2018年11月23日,向中华、董静涛将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转让给保和堂(海南),不再是升达集团的股东,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不再具有股权控制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综上,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情形,其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因上述江昌政、江山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因此江昌政、江山与升达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仍然保留。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华、董静涛与升达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江昌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向中华仍直接持有公司6,19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董静涛仍直接持有公司690,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