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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18-055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第一期)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第一期)的公告》。该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6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98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9.9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83,16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司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31日,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许庆华、卞晓霞、薛丹青

  4、联系方式:0510-86121071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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