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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3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盛嘉供应链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市盛嘉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嘉供应链”)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盛嘉供应链法定代表人张广顺先生、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盛嘉供应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关于越王珠宝向光大银行绍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绍兴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贸易融资、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及海科金集团共同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关于越王珠宝向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越王珠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及海科金集团共同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00万元。越王珠宝以其自有房产“海宁市硖石镇工人路102-5,102-6号”、“上虞市百官街道人民中路252号”、“衢州市上街77-1,79,79-1号”营业房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武雁冰、孙长友、张波、刘亚敏、查颖回避了表决。

  张广顺先生、徐胜先生等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子公司、海科金集团等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子公司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8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盛嘉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2109号维平大厦西座1楼

  法定代表人:张广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黄金、白银、铂金、钯金、K金、钻石、玉器、工艺品、珠宝镶 嵌品原料的购销;黄金制品、铂金制品、银制品、钻石、宝石、翡翠、珠宝、镶 嵌首饰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黄金制品、翡翠、 镶嵌首饰的生产加工。

  公司控股子公司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盛嘉供应链100% 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盛嘉供应链资产总额为52,211.95万元,负债总计 30,838.03万元,净资产为21,373.9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67,915.54万元, 利润总额9,000.59万元,净利润为6,742.5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盛嘉供应链资产总额为80,075.06万元,负债总计56,571.41万元,净资产为23,503.64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 130,845.82万元,利润总额 3,564.26 万元,净利润为2,668.57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法定代表人:徐胜

  注册资本:10,259.6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79,145.60万元,负债总计 102,646.97万元,净资产为76,498.6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55,937.17万 元,利润总额15,127.76万元,净利润为11,418.0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79,430.77万元,负债总计103,965.54万元,净资产为75,465.23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82,840.36万元,利润总额3,217.98万元,净利润为2,421.87万元。(未经审计)

  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光大银行绍兴支行、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担保期限:盛嘉供应链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越王珠宝向光大银行绍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越王珠宝向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两年。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6,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债权人: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抵押物:自有房产海宁市硖石镇工人路102-5号(房产证编号: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297920号),海宁市硖石镇工人路102-6号(房产证编号:海宁房权证 海房字第00297919号)、上虞市百官街道人民中路252号(房产证编号:上虞市房权证百官街道字第00309441号)、衢州市上街77-1(房产证编号: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 201326298号)、衢州市上街79-1号(房产证编号: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1326299号)、衢州市上街79号(房产证编号: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1326295号)。

  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20亿元,在此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7,335.36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89.04%。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55%。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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