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4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018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97%的股权)《关于提议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内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2018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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