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15:00至201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镇后西工业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陈献孟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2,62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91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2,62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91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49,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49,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差额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2、《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3、《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2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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