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王勇健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崇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执行委员会决策机制和组织体系的议案》:

  随着本公司“金融+科技”、“金融+生态”战略的持续推进,为进一步深化“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金融经营模式,本公司以客户服务为导向,逐步形成了清晰的“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科技业务”三大事业群及架构。过去三年来,“个人、公司、科技”三大业务群分别在本公司执行董事、副首席执行官李源祥先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谢永林先生和本公司副首席执行官陈心颖女士的统筹领导下取得了良好发展,各项业务转型改革卓有成效,从而促进了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长。实践证明,这一战略性布局与业务结构,以及以“执行官负责制”为核心的决策管理机制是行之有效的,对本公司战略转型、整体风险管控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借鉴全球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本公司在执行委员会现行“执行官负责制”基础上,增设三个联席首席执行官岗位,由李源祥先生、谢永林先生、陈心颖女士担任,并由李源祥先生分管个人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谢永林先生分管公司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陈心颖女士分管科技业务。在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下,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分别对三大业务主线实施统一领导、专业分工。

  董事会认为,在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现行“执行官负责制”基础上设立联席首席执行官集体决策机制,使之成为本公司一项重要的制度化组织体系,将有助于深入贯彻、持续践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矩阵式管理”的经营决策机制,更高效地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协同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健全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体系。上述安排符合本公司适应以客户为导向战略转型、适应新业务模式发展管理、强化本公司风险管控和人才梯队培养的需要,是对本公司现有战略及业务模式和决策机制的延续与深化,有利于加快推动本公司科技转型、生态转型战略向更深、更广层次演进,提升本公司对经营、管理风险的驾驭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各表决项表决结果如下:

  1、本公司增设3个联席首席执行官岗位: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由李源祥先生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3、由谢永林先生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由陈心颖女士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