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1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1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曾挺毅董事长因公务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聪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8年12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公告》,刊载于2018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总经理欧阳哲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一职。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黄立红先生因届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欧阳哲先生、黄立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欧阳哲先生、黄立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欧阳哲先生、黄立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王明成先生、陈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明成先生、陈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8年12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明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明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8年12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项议案由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形式提请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明成,男,1969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厦门国贸中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明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曾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另一公司厦门国贸中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舸,男,1969年4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中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兴厦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闽台轮渡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副总经理、内控与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厦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公告日,陈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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