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1.75亿元的价格向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购买方进行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璟瑜任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4)。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苏州达思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1.2亿元的溢价向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苏州达思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购买方进行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环投资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为其控股股东并任执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4)。
公司将根据后续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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