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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邢占飞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邢占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邢占飞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任新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

  邢占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邢占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华阳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阳,女,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华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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