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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21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管理办法和备忘录的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定,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除股票期权行权及分红情况,下列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

  经核查,共有4位内幕知情人在上述自查期间内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中,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管理团队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副董事长闫冠宇先生和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宇彪先生积极响应公司号召进行增持。上述人员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论证前并不知悉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自行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三、核查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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