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21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2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1日(周二)至2018年12月12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股份十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248,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8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3,393,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9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1,855,6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及叶坚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893,05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反对355,6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9,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81%;反对355,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4,893,45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355,2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84%;反对355,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秦国权先生、刘玉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5,065,71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8%;反对2,967,2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60%;反对2,967,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秦国权先生、刘玉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6,366,58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2%;反对1,666,39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55%;反对1,66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秦国权先生、刘玉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6,366,58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2%;反对1,666,39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55%;反对1,66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3,582,33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9%;反对1,666,39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55%;反对1,66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4,893,45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355,2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84%;反对355,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及叶坚鑫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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