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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4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50%股权。成都公司正在对成都市新津县项目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正常。为充分发挥各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成都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成都公司各股东方拟按持有成都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其中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成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亿元,年利率8%,期限1年。成都公司另一股东方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公司股权比例50%,将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对成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亿元。

  我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9月

  法定代表人: 吕强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路82号附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为50%,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双方对成都公司实施共同控制。

  经营情况:成都公司正在对成都市新津县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8月取得,地块面积65,804.7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8,707.0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土地成交总价47,379.41万元。

  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成都公司总资产52,220.18万元,净资产4,885.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50.76万元,净利润-114.3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成都公司总资产68,325.59万元,净资产10,165.6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402.63万元,净利润-303.19万元。

  我司对成都公司在上一年度(2017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成都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成都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成都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成都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

  法定代表人: 彭以良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资;房地产经纪等。

  股东构成:成都招商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其持有成都公司股权比例向成都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成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成都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成都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成都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成都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为成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成都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82,732.54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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