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军先生、张缔江先生、杨宁先生、李国平先生、林峰先生、陈东彪先生、王寿庆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倪建达先生、陈坚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公司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差额选举直接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四位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并将对每位董事会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含1/2)通过且该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时,该等候选人即为当选;若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含1/2)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时,则按照通过率高低排序,通过率高者当选。
本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