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8-08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18年1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民先生、夏启斌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了《借款协议》,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额度共计人民币40,16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使用和流动资金周转,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向海亮金属分期申请拨付(详见公司临2017-037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海亮金属借款本金余额为27,159.48万元,主要用于债务偿还、流动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公司于近日收到海亮金属的《商请函》,海亮金属认为在2018年去杠杆化政策影响下,市场整体融资成本明显上升,向四川金顶提供免息借款已经显失市场公平原则。发函商请公司按照市场化贷款利率水平向海亮金属支付借款利息。
鉴于市场融资环境的变化,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其本身也有较大财务压力。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现状,尚不具备偿还海亮金属借款的条件,仍需要海亮金属借款的长期支持。同时,公司目前对外融资条件尚不具备,且在2019年度面临项目建设的重大资金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拟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临2018-088号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此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质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赵质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临2018-089号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详见公司临2018-090号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质斌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民证,高中学历。现任深圳市威龙兴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深圳市飞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飞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飞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秋叶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飞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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