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1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通知,尚衡冠通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动情况概述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19.78%转让给鼎晖天骏。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宁”)与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23.08%转让给鼎晖天宁。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前,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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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后,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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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后,尚衡冠通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10.99%,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认为,本次变动有利于推动尚衡冠通缓解平仓风险,稳定公司股票市场预期。
本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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