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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12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本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4740000股、44738922股、2730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99903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18年6月19日。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致函尚衡冠通及其股东陈阳友先生、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请其回函确认冻结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上述公司和个人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公司知悉为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司法冻结尚衡冠通所持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根据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本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上信息,特此公告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衡冠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9,481,652股,累计被冻结的数量89,48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99%;陈阳友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99,903股,累计被冻结的数量1,49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8%。

  本公司将在收到股东回函后进行补充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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