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北四路33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谢乐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文向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程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崔治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魏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绍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黄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应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池红军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议案5、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向星睿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真号码:028-87893650
电子邮箱:300540@shenlenggufen.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40
2.投票简称:深冷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限期限:自签署之日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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