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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8-07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白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每位候选人将以单独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徐伟建先生、孙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每位候选人将以单独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三、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景华简历

  韩景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韩景华先生2005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嘉友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信益德(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嘉中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韩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通过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景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孟联简历

  孟联,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孟联女士2005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嘉友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嘉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8月至今任JASN INTERNATIONAL PTE.LTD.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孟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04,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通过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04,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孟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白玉简历

  白玉,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白玉先生2008年8月至2018年9月任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华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华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白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通过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伟建简历

  徐伟建,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徐伟建先生自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沈阳铁路局机务部技术员、主任工程师;1998年至2001年任职于黑龙江亚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职于沈阳中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2004年至2007年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主任、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伟建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伟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孙群简历

  孙群,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孙群女士自1992年至1994年任中国铁路对外服务公司国际运输部业务经理;1994年至1998年任香港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多式联运经理;1998年至1999年任香港均辉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至2002年任香港东方海外东陆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业务经理;2002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2010年至今在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12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群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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