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16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18)陕执1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对公司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所持本公司128,214,170股股票的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轮候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系海航实业于2018年12月3日因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司法轮候冻结的128,214,170股公司股份,原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58)。
二、公司股东股份司法轮候冻结解除的基本情况
2018 年12月7日,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系统(PROP综合业务终端)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实,海航实业持有的128,214,17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司法轮候冻结解除,相关解除轮候冻结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海航实业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28,214,1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28,214,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本次股份轮候冻结解除后,海航实业剩余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5,004,1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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