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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银行贷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的修订,为保持制度之间的协调一致,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意新制定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原《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29)。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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