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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2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编号:2018-08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共同承租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

  本次融资租赁方式及金额:本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租赁物来源:日照公司自有设备、厂房或构筑物等

  还款方式:由日照公司按季度还本付息

  一、租赁情况概述

  (一)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日照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7.99%的股权,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1.01%的股权。

  日照公司为满足融资需求,经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沟通,兴业租赁同意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日照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4年,含税利率 4.75%。

  (二)本次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租赁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共同承租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共同承租人日照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向阳。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

  (二)共同承租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日照公司51%的股权,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日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兴业租赁申请10亿元融资租赁,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共同承租人日照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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