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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核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注2. 此为中小板的规则,公司于创业板上市,此项不适用。另外公司已建立内审制度并设立内审部门
注3.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审计工作计划均在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审议,本核查期间公司尚未召开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
注4. 除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本核查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注5. 本核查期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注6. 公司2018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13.88%,主要因为受行业发展放缓影响,公司第三季度对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注7. 本核查期间,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签名:方 磊 余 燕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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