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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