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向监管机构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有关章程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86号)(详见公司2018-067号公告),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核准。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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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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