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 89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公司经将实际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及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9、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绿色产业项目、置换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10、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1、担保情况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暂缓新增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4)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的工资和奖金;
(5)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偿付相关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担保情况、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用途、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权代理人,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等其他相关事宜;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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