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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8-06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9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3人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郑有水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拟投资3181.7万元,计划在广州、珠海、东莞、汕头、河源、湛江、清远七个地方建立营销分支机构。截至目前已经建成了广州、珠海、湛江三个营销分支机构进行试营运,汕头营销分支机构尚在建设中。经过公司管理层对各地市场分别调研后,由于公司本部能顺畅辐射到东莞;清远市场规模较小不足以支撑单独新建营销分支机构。经过反复的考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将原拟建立于东莞、清远的营销分支机构调整为在海南、南宁建设。其余营销分支机构照原计划进行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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