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8-11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51,64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5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6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40,230股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总数为8家,新增 51,640,230股股票于2017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各方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公司总股本由1,012,024,028股增至1,063,664,258股。
2018年2月3日,公司完成对限制性股票激励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6,320股股票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3,664,258股调整为1,063,587,938股。
截至目前,公司限售股份为117,23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28%,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51,64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5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非公开发行对象总数为8家,具体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1,640,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5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8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华融证券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