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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上接D29版)

  (上接D29版)

  (61)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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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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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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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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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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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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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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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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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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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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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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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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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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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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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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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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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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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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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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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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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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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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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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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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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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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综合使用多种量化选股策略,重点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本基金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相关的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文体娱乐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待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该类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种量化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股票投资策略

  (1)文体娱乐主题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文体娱乐主题为:以满足国民文体娱乐需求的信息生产、信息传播为主要业务,以及为体育休闲、教育、文化传媒等领域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对文体娱乐产业主题范畴的投资范围界定为:

  1)以信息生产、信息传播为主要业务的传媒行业(包括营销传播、互联网传媒、文化传媒等子行业);

  2)以提供休闲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休闲服务行业(包括视听器材、餐饮、景点、酒店、体育、其他休闲服务等子行业);

  3)以文化生产和传播为主要业务的文化行业(包含教育、新闻、游戏、旅游、数字文化服务等领域)。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参考中信行业、深证指数、中证指数分类体系对文体娱乐主题股票进行界定。本基金所指的文体娱乐主题主要包括中信传媒、商贸零售、纺织服装、轻工制造、餐饮旅游、电子元器件、通信、综合等一级行业中涉及体育文化及休闲娱乐的成分股,深证文化传播指数成分股,中证休闲娱乐指数成分股,中证体育产业指数成分股。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的加快,文体娱乐主题包括的公司将发生变化,对于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文体娱乐主题,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公司,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将其纳入文体娱乐主题,届时本基金的行业界定将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个股经营范围或业务重点发生转变,致使其具有文体娱乐主题基本面特征或致使其受益于文体娱乐主题,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论证后将其纳入文体娱乐类股票范畴。如果未来中信证券研究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对其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的行业分类调整。如果未来中信证券研究所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不再存续或不再发布中信行业、中证行业指数分类标准、或市场上出现了更加合理、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且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的,本基金将视情况并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其采用的行业分类标准并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文体娱乐主题,使用主动量化策略对文体娱乐主题界定内的股票进行筛选并进行权重的优化,力争在跟踪文体娱乐主题整体市场表现的同时,获得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为实现上述投资目标,本基金使用多种量化选股策略进行股票投资,其投资逻辑如下:

  1)价值成长策略:通过量化模型抓取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公告数据,按照反映估值水平的指标和反映成长性的指标,分别对股票进行排序,选出同时在估值和成长性两方面都表现较好的股票,并构建组合。

  2)超跌反转策略:本基金将通过量化模型对在过去一段时间区间内跌幅靠前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取公司财务基本面指标表现较好的股票,力图选出基本面稳定但股价超跌的股票进行投资,等待其估值的修复。

  3)盈利惊喜策略:通过量化模型关注上市公司最新的财报数据,按照业绩增速超过过往财报期平均业绩增速的百分比幅度进行排序,选取其中排序靠前的股票,从而选出业绩增长超预期的股票进行投资。

  4)分析师精选策略:优秀的基本面分析师对股票的推荐通常与股票的上涨有较强相关性,一方面来源于优秀分析师对股票的深入研究和挖掘,另一方面来源于分析师的市场影响力。本基金通过量化的方式将卖方分析师的长期模拟组合业绩进行排名,将排名靠前的分析师当前所推荐的股票予以汇总,按照股票当前同时被多少位分析师推荐进行排序,选取同时被最多分析师推荐的股票,在进行风险调整后来构建投资组合。

  5)事件驱动策略:个股的突发性事件如股权激励、高管增减持、定向增发、高送转、纳入调出重要指数等都将会带来股票的短期交易性机会。通过对全市场发生重大事件的股票进行快速扫描分析,找到那些预期被正面事件驱动上涨的股票构建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债券投资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作为资产配置原则,采取久期调整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

  在基金进行逆回购交易时,审慎并尽可能充分的考虑逆回购资产的流动性,通过合理的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来控制其流动性风险;同时通过审慎的选择交易对手,通过分散化和交易对手的准入和额度管理(包括而不限于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调查以及杠杆水平尽职调查等方式)尽可能化解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投资股指期货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文体指数收益率×90%+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文体娱乐主题的股票。中证文体指数基本反应了沪深A股中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对本基金定义的文体娱乐主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故在业绩比较基准中给予投资主题相匹配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0%的权重,相应将10%作为体现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业绩表现的权重。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资产配置结构。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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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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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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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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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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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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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证券/期货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相关账户开户费和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提高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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