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189.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4〕3-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青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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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公司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首发募投项目“晋江鞋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或结项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在兴业银行晋江青阳支行、建设银行晋江陈埭支行、工商银行晋江陈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三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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