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18-048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宝山区罗东路1555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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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谈士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南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曹卫红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沈俊杰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同时担任董事,已出席会议,无其他需要列席的高管。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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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三期厂房投资及建设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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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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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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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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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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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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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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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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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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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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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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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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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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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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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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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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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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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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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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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2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谈士力先生和陈久康先生,其中谈士力先生持有本公司31,373,047股, 陈久康先生持有本公司28,615,090股,谈士力先生与陈久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伟、丁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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