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9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在北京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华斌先生
4、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431,710,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1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1,209,046,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2,663,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46%。
6、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均同)表决情况
■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其合计持有的1,043,308,387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4、《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其合计持有的1,043,308,387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5、《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其合计持有的1,043,308,387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6、《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7.01 发行规模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2 发行对象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3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4 债券期限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6 还本付息方式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7 发行方式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8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10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11 担保情况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其合计持有的1,043,308,387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12 偿债保障措施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13 决议的有效期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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