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8-11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金额合约为不超过55亿元美元(约合人民币381.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该事项尚未实施完毕,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延长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决议的有效期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延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延长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18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决议的有效期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范围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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