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8-08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8年12月14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8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鹿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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