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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8-03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世荣”)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017号公告。

  2018年9月22日,因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029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日喀则世荣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告知函》,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21日,日喀则世荣未减持公司股份。日喀则世荣仍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日喀则世荣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届满,但是不排除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日喀则世荣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日喀则世荣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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