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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偿还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8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偿还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2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敏先生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前偿还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21日,杨敏先生将其持有的48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2月23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

  2018年12月20日,杨敏先生对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手续。本次偿还部分本金不涉及股份解除质押。

  因国信证券对上述质押业务相关条件进行了调整,2018年12月20日,杨敏先生将其持有的86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 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补充质押日为2018年12月20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年6月18日,相关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杨敏先生持有公司3080.88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0%。杨敏先生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185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0.2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本次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杨敏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杨敏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080.88万股、2529.12万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5%。杨敏先生合计质押股份1856万股、杨阿永先生合计质押股份0股,两人合计质押股份1856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3.08%,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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