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16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443号)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01民初3422号〕,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系三胞集团于2018年12月18日因与东建资本有限公司(OCI Capital Limited)合同纠纷一案被司法轮候冻结的248,474,132股公司股份,原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轮候冻结解除的基本情况
解冻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解冻人:三胞集团
解冻数量:248,474,132股(无限售流通股)
解冻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办理了司法轮候冻结解除,相关解除轮候冻结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三胞集团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48,474,13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
三、本次解冻后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8,474,132股(其中245,400,000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 %。本次股份轮候冻结解除后,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剩余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7,281,429,828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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