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松禾”)出具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松禾持有德生科技7,59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5.70%;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苏州松禾持有德生科技6,614,7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96%(股份数量变动详情见下文“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描述)。苏州松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已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松禾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苏州松禾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苏州松禾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苏州松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3)本企业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59%(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59%。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苏州松禾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