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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8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8年12月20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福州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如下: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恒朴”)根据其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具体为:

  1、现金管理产品

  深圳恒朴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

  2、投资额度

  在投资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3、投资期限

  自深圳恒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次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12月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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