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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8-109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7]152号《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591,2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0,74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46,200.00元,已于2017年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3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全资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民生”)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基本账户,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泰州安井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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