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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10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与深圳市普泰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金融”)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启【2016】178号文化传媒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的受托人)(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或“信托计划”)共同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9000 万人民币。其中,东方投资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2250万元,占合伙企业资本比例为25%。本基金用于进行文化传媒产业孵化(以下简称“中航文化传媒基金”)。

  公司在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基金议案时,约定了公司的差额补足义务,并与优先级合伙人中航信托签署了《差额支付承诺函》:东方投资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受让信托计划持有的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公司对信托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及东方投资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不足以达到约定金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责任。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计划已到期,按照《合伙协议》和《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东方投资应受让信托计划持有的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公司需对信托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及东方投资收购信托计划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全部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不足以达到约定金额的差额部分81,859,745.84元承担支付责任。

  公司目前正在按照协议约定积极努力筹集资金和寻找其他解决办法,如果承诺的差额支付资金不到位或无其他方法解决,公司将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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